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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强制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公道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公道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分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后,任何单位均可以依照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分给予强制许可。提醒您,所谓公共利益强制许可,是指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流程是:
1.当事人准备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并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具体时长由当事人准备材料时间而定;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自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公布;
3.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过实质审查的,应当出具专利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