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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管辖权如何划分?
民事诉讼中,按照以下方式划分管辖权: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异地被起诉怎么提管辖权异议?
异地被起诉,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2、符合管辖权异议的提交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
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也应允许口头形式,异议书可以与答辩书一起提出,也可以单独书写;
4、管辖权异议书应当向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案件的法院在实体审理案件之前,应当首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并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作出书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