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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详细步骤是什么?
1.申请人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申请书向哪个部门申请
行政复议应视情况选择部门: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等。